镇江户籍百岁(虚岁)老人349人 《2023年度镇江市老年人口信息及老龄事业发展情况》蕴含新时代“长寿经”

今日镇江 2024-10-12 09:40

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以及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养老服务模式持续创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持续加强,老人们越来越长寿。10月11日是九九重阳节,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2023年底,镇江户籍百岁(虚岁)老人349人,其中男性103人,女性246人。

那么,从长寿老人的人生经验里,是否能总结出一部“长寿经”?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日臻完善,养老服务质效逐年提升,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行稳致远……《2023年度镇江市老年人口信息及老龄事业发展情况》中,蕴含了新时代的“长寿经”。

镇江户籍百岁(虚岁)老人349人

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镇江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共有82.60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1.20%。其中65岁以上61.78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3.33%;80岁以上10.56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99%。

山中常有千年松,世间难逢百岁人。截至2023年底,镇江户籍100岁(虚岁)以上的老人有349人。百岁老人中,奶奶明显比爷爷多:男性103人,女性246人。其中,丹阳市百岁老人最多,有118位;其次是句容市,有59位;此外,京口区有56位,润州区有40位,镇江经开区有33位,丹徒区有30位,扬中市有7位,镇江高新区有6位。

目前,全市最长寿的老寿星,是句容市郭庄镇庄里村的杜奶奶,她出生于1917年9月。

从长寿老人的人生经验里,是否能总结出一部长寿经?“部分高寿老人的家人也长寿,或者有一定的养生心得。但他们生活方式迥异,各有各的精彩。”镇江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处长陈正革说,但是长寿老人身上也有一些共同点,比如家庭和睦、子孙孝顺;处世乐观、热爱生活等。

除了个人原因,长寿老人越来越多,也许也能从《2023年度镇江市老年人口信息及老龄事业发展情况》中找到答案。

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是答案之一。根据《报告》,2023年,镇江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九连调,惠及全市44.66万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253元/月,惠及43.53万人。医疗保障制度稳步发展。做实全民参保计划,截至2023年末,全市基本医保参保278.17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医保参保114.33万人,居民基本医保参保163.84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8.7%以上;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在85.01%和70.1%左右。

与此同时,2023年10月1日,长护险正式落地实施。出台《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镇江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及13个配套政策文件,印制长护险政策汇编以及经办操作手册等,搭建了系统全面的长护险政策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养老院、护理院、医疗机构、失能评估机构、居家上门护理服务机构等纳入长护险定点范围,基本建立系统全面的护理服务体系。截至2023年末,全市纳入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155家,其中评估机构15家,定点上门护理机构110家,养老服务机构14家,医疗机构16家。截至2023年末,全市327名重度失能人员享受长护险待遇。

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日臻完善

以应用试点的“深度”提升便民服务的“温度”,2023年起,镇江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尊老金“免申即享”主动发放机制,通过流程再造、系统优化、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资源整合等方式,镇江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尊老金申报的“一网通办”,实现了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以及“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不跑路”的突破,便民服务和基层减负成效显著,当年累计发放尊老金8306.83万元,惠及12.66万名高龄老人。

实施“安康关爱行动”,2023年全市总保费3467.92万元,其中政府统保788.5万元,自费投保2679.42万元,自费投保占比77.26%,累计赔付1.62万人次,赔付金额2346.65万元,简单赔付率达67.67%。

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2023年7月1日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1070元/月调整至1100元/月。2023年,全市共有13202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其中老年人6040人,2023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由820元/月调整至840元/月。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解决困难老年人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2023年,全市临时救助困难老年人1871人次,共计支出临救保障金431.78万元。启动低保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2023年,累计为13818名重度残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养老服务质效逐年提升

老年人接受居家上门服务覆盖率以及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达标率持续提升,2023年,全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13.45万人次,投入资金4915.69万元。完成“1000户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200人次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以及30个城市社区助餐点和30个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改造提升”等省、市民生实事,镇江市适老化改造工作获央视点赞。

规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全市等级养老机构占比81.54%,其中农村特困供养机构二级评定通过率81.8%,全面建立等级评定结果与运营补贴挂钩制度。加大养老机构纾困帮扶,向109家民营养老机构发放纾困补贴646.47万元。

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和技能认定,实施老年护理创优行动,培训老年护理、社区护理专科护士20名;推广老年护理专业化适宜技术,组织培训150余人;遴选22名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参加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提升老年医学人才队伍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

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落实落细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工作的通知》,实现了从机构申请到申请受理的闭环管理,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必须在单独装表计量和“定比定量”两种方式中进行选择,并予以价格核准。

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行稳致远

坚持以打开路,从严从快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由刑侦部门牵头,抽调精干警力组建工作专班,实体化运作,建立“周研判、月通报”制度,统筹推进线索摸排、案件侦办、宣传防范等各项工作,2023年全市共侦办养老诈骗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落查各类线索50余条。

积极调整拓展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领域,降低法援门槛,着力在涉及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婚姻、继承、住房、医疗、保险、救助、赡养等领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畅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拓展基层服务网络,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向村(社区)延伸,方便老年人及时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及获得法律咨询。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定期排查法律服务需求,提供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2023年,全市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10件,占全市案件量的9.17%。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方面,2023年全市改造老旧小区62个,楼房836幢,建筑面积224.41万平方米,涉及居民23919户,改造资金约5.3亿元。2023年,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2部。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方面,2023年全市购置20辆低入口城市公交车辆,完成4个公交站台改造,无障碍交通出行环境进一步改善。推进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2023年,镇江市10个社区被确定为全省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单位,3个社区成功创建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实施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普及培训工程,着力破解老年群体“数字鸿沟”难题,2023年全市共培训老年人34785人次,超过省定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