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国内首部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工作指引
video
为了解决一些长期困扰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办理的难点和争议点,1月8日,江苏省法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发布国内首个省级《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指引》,就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统一认识、明确思路、细化规则。
由于我国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案件办理周期长、鉴定繁琐,导致不少当事人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长此以往将影响到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积极回应此类案件办理的现实需求,江苏相关部门经过细致调研、科学论证,历时三年在全国率先推出这一工作指引。《指引》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创新程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突破和推动作用、涉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以及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为此,江苏将进一步细化相关程序,减轻权利人维权成本、举证负担。

江苏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二级高级警长郑兆利说:“以前都要权利人带着鉴定来进行报案。现在,我们不是必需要鉴定,可以带着技术人员、法务来,带侵权产品来。公安机关这块是专业人员来接待,便利和更加专业化。”
在降低受理门槛的同时,《指引》还对商业秘密属性、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等一些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进行了明确。比如,在确立劳动关系之初,企业一般难以确定具体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内容,多数是在后续工作过程中加以明确。因此《指引》对概括性保密条款的认定采取了灵活、务实的态度,将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事后是否实际知悉、相关信息是否实际泄露公开等因素综合判断。

江苏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庭)庭长汤茂仁说:“员工跳槽引发的侵害商业纠纷不断增多,办案机关对一些法律问题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不统一。《指引》解决了长期困扰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办理的难点和争议点,契合新的发展动态与现实需求,具有较强的指导价值。”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奉铭 章斌炜 编辑/张萌)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